總積分 主場積分 客場積分
賽製

波蘭足球超級聯賽共由16支球隊組成,共由常規賽與附加賽兩個階段。常規賽采取雙循壞賽製,常規賽每支球隊要進行30場比賽。
波蘭足球超級聯賽常規賽名次決定方法:
(一)每隊勝一場得3分,平1場得1分,負一場得零分;
(二)波蘭足球超級聯賽結束,積分多的球隊名次列前;
(三)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同,依一下順序排列名次:
a)雙方交手,勝負關係占有者,名次列前;
b)淨勝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c)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決出常規賽名次後,聯賽前8名進入爭冠附加賽。後8名進入保級附加賽。附加賽采取單賽製,每支球隊要再 進行7場比賽。最終產生聯賽排名,排名規則與常規賽一致。

歐戰&降級名額:
(一)聯賽冠軍參加下賽季歐冠第一輪資格賽;
(二)聯賽2-3名參加下賽季歐聯第一輪資格賽;
(三)波蘭杯冠軍參加下賽季歐聯第一輪資格賽,若波蘭杯冠軍通過聯賽獲得歐戰席位,則名額讓給聯賽第四名
(四)聯賽最後兩名直接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