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犯規【定義】

打手犯規主要指,籃球運動員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接下來球天下體育將為大家重點介紹打手犯規以及打手犯規的具體內容情況。

在野球場中打球,當你進攻投籃時被對手啪啪啪的打了一下就會馬上喊“打手,打手”。打手犯規,是我們在日常打球或觀看比賽中常聽到的一個詞。

什麼是打手犯規

打手犯規主要指,籃球運動員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根據FIBA2004年籃球規則,正式的名稱是“非法用手”。

打手犯規內容

“球手一體”的說法不宜提倡,因為它引發裁判員的多種理解,規則也已經將之刪除。依照國際籃聯在現代籃球比賽中的規則精神,“球手”是否被視為“一體”取決於裁判員是否認為有一方因此獲利/被置於不利。

現行規則已經將裁判員宣判犯規的大致情形列舉在規則第33條當中,而裁判的臨場執法尺度也將依據規則確定。

打手犯規內容

防守隊員的犯規:

一、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麵限製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二、當防守隊員處於防守位置,並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以阻礙他行進,就發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三、反複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

四、在投籃過程中,當球出手後防守隊員打手,有身體接觸,則視為打手犯規,因為此時進攻和防守的兩方角色未改變。

攻隊員的犯規:

為了獲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纏繞防守隊員。

為了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或為了在他或防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推開”防守隊員。

運球時,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對方隊員獲得控製球。

打手犯規內容

不持球的進攻隊員為了下列原因“推開”防守隊員是犯規:

擺脫去接球。

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

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

運球時打手犯規:

運球時的打手,如果影響了正常運球,是一定會被吹罰犯規的,除非隱蔽的好,裁判沒看見。搶斷時,大部分打在球上,碰到一點點手,這個時候不會吹罰的,不是因為這時候的打手不犯規,而是動作太快,身體也可能擋住,裁判可能看不清,球又按照你的擊打方向運動,裁判會認為這是個成功的搶斷。不要認為這是裁判水平導致的不公平,因為裁判也是人,隻要對雙方判罰都是這個尺度,就是公平的。

打手犯規內容

犯規判罰

投籃動作的打手,是要給罰球的,這與全隊犯規次數無關。2分投籃,未中籃,罰球2次;中籃,算2分,加罰1次。3分投籃,未中籃,罰球3次;中籃,算3分,加罰1次。傳球、運球等打手,要累計單節全隊犯規次數,全隊單節第5次犯規開始罰籃,罰籃都為2次。

因為籃球場上瞬息萬變,可能就是0.5秒左右的反應時間,各個裁判的水平有高有低,再加上一些場外因素,所以有會吹打手犯規,而有的就沒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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