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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其實無權終止與於漢超的勞動合同 雙方或通過協商提前解約

發布在中超 2020-04-15 11:30:35 文章來源:球天下體育

於漢超

於漢超

昨日,廣州恒大淘寶俱樂部的球員於漢超當街公然塗改車牌一事,迅速發酵。在12個小時之內,這一事件就經曆了網絡瘋傳、警方介入、於漢超主動前往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警方宣布對其拘留15日並罰款5000,以及恒大發布公告宣布開除於漢超的5項流程。

恒大在麵臨此次突發事件時“快刀斬亂麻”的操作,讓部分球迷大呼“鐵腕”,恒大的開除決定引發了廣泛的熱議,而於漢超事件接下來的走向,以及這位中國國腳的職業生涯是否將就此劃上句號,也是媒體和球迷們關注的焦點之一。

然而,根據福建亞太天正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俊在微博上發布的“普法”博文,廣州恒大即便是宣布了將於漢超開除出球隊,他們也是沒有權力單方麵解除與於漢超的勞務合同的!

在陳俊律師的文章中主要指出了以下幾點:

首先,恒大稱於漢超嚴重違法了“三九”隊規,但這份隊規的法律效力是遠遠不及勞動法的,於漢超雖然違法,但還遠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因此在仲裁庭或者法庭中,恒大以此作為理由開出於漢超是不會得到支持的。

“我國勞動法律法規是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所以不會容許用人單位在對勞動者進行紀律處分時可以予取予奪,用人單位在規章製度上沒有明確的,視同沒有規章製度,不能予以適用。恒大的《“三九”隊規》通篇全是這種模糊化的語言,可以坦白說,到了仲裁庭和法庭上,和廢紙沒有兩樣。”

其次,《“三九”隊規》要作為恒大處罰球員的依據,必須要在恒大隊內經過球員的民主表決以及公式之後,才能生效,但陳俊律師懷疑這一“隊規”恐怕並未經過民主的表決。此外,恒大如果想單方麵開除於漢超,需要通知工會或全體球員,並詢問意見,如果未經過這一程序就解除雙方的合同,也屬非法。

此外,勞動合同法中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雇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超出法律規定範圍之內的終止合同的條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上訴情況,恒大即便是宣布開除於漢超,他們也無權解除與於漢超的合同。如果恒大的確單方麵解除了勞動合同,於漢超有兩個選擇:

一是申請賠償,恒大大約需要支付的賠償金數額為:廣州市社平月工資(8218元)的(3倍),乘以他在恒大效力的年限(四舍五入為6年),再乘以2倍,也就是說24654元×6×2=295848元。

二是與恒大對簿公堂,申請恒大單方麵解約合同的行為無效,恢複雙方的勞動合同。

因此,筆者認為不出意外的話,恒大雖然宣布開除了於漢超,但也並不會直接通知他,俱樂部單方麵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最有可能的是雙方接下來,通過友好的協商,就提前終止雙方的勞務合作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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