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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新賽季仍實行“升二降二” 中足聯公布新規定

首發 發布在中超 2025-12-04 09:08:44

球天下12月4日訊 12月3日下午,中足聯發布了新賽季《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參賽資格遞補原則及辦法》,明確新賽季中超繼續實行“升二降二”的升降級製度。這意味著,隻有本級別聯賽的兩支降級球隊以及中甲聯賽上賽季的第三、第四名具備遞補資格。雖然通知未明確具體升降級名額,但“升二降二”製度大概率維持不變。

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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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首先明確了職業聯賽遞補原則:若聯賽升降級為升二降二,則遞補資格僅限原降級的兩支俱樂部和下一級聯賽的第三、第四名;若升三降三,則遞補資格為原降級的三支俱樂部及下一級聯賽的第四、第五、第六名,依此類推。同時,連續降級的俱樂部不允許連續遞補。例如,某俱樂部第一年降級並按規定遞補回原級別聯賽,若第二年再次降級,則不再具備遞補資格,該資格順延給其他符合條件的俱樂部。

遞補順序方麵也作了詳細規定:若上賽季本級別聯賽的俱樂部(已降級除外)因未達準入要求失去資格出現空缺,則優先從上賽季本級別聯賽已降級且符合準入要求的俱樂部中按成績排名遞補;若仍不能補齊,則由上賽季低級別聯賽中符合準入標準的俱樂部按成績遞補;若上賽季低級別聯賽已升級但因不符合高級別聯賽準入標準失去資格,則優先由低級聯賽中符合條件的俱樂部按成績遞補;若低級別俱樂部仍無法補齊,則再由原級別聯賽已降級且符合準入條件的俱樂部按成績遞補;若降級俱樂部因未達低級別聯賽準入要求失去資格,則優先從低級別聯賽已降級且符合條件的俱樂部按成績遞補;若低級別仍不足,則由更低級別聯賽中符合條件的俱樂部按成績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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